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全国台联第二十九届台胞青年冬令营在京开营******
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记者尚昊、朱昊晨)2023年全国台联第二十九届台胞青年冬令营开营式13日在北京台湾会馆举行,并以“云授旗”方式向参与冬令营活动的全国各地分营授予营旗。
“台胞过大年”联谊活动、主题雪雕等冰雪体验活动、两岸青年羽毛球邀请赛、参访青创基地和台资企业、探访牧民之家和少数民族部落……本届冬令营为期2个月,内容丰富多样,在两岸多地及澳门设置分营,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
全国台联副会长纪斌在开营式上说,预计直接参与此次冬令营活动的台湾青年逾500人次,将引领更多台湾青年投身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的大潮中来。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为台湾青年在大陆追梦、筑梦、圆梦搭建更加广阔的舞台。
台湾中华青年发展联合会理事长王正发言表示,新的一年,希望更多台湾年轻人亲身实地走访大陆,了解真实的大陆,正确认识两岸关系的历史和未来发展,收获最真诚的友谊和感动。
台湾海峡两岸青年交流协会理事长吴衣菡在台北线上发言表示,三年来,新冠疫情和多重因素叠加,令两岸青年交流受到一定影响,期望此次冬令营“让许久未见、分隔两岸的青年朋友们早日相见,让许多还未到过大陆的青年朋友们早日回家看看”。
全国台联台胞青年冬令营自1989年以来已举办28届,先后共有近7000位台胞青年参与。该活动旨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进两岸青年交流互动,深受台湾青年喜爱,已成为两岸青年交流品牌项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