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治疗用药保障水平和能力将稳步提升******
日前,辉瑞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Paxlovid)未通过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有公众担心这将影响新冠用药保障。在1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副司长黄心宇对此作出回应,他表示,近期可能有一些新冠治疗的新药在陆续申报上市,随着上市新药数量的增加,患者临床用药选择和保障能力、水平都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会上,民政、邮政等部门也介绍了保障群众新冠感染用药的多项举措,以切实满足用药需求。
Paxlovid仍可临时报销至今年3月31日
据介绍,为应对新冠疫情,医保政策可将新冠诊疗方案内的、医保目录外的新冠治疗用药临时性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随着诊疗方案的更新,国家医保局会对医保支付范围进行调整。在近年进行的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中,新冠治疗用药一直得到高度关注。
据介绍,有三款新冠治疗用药被纳入2022年医保目录谈判范围,包括Paxlovid、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其中阿兹夫定片和清肺排毒颗粒谈判成功,Paxlovid由于报价过高没有成功。
“大家不用过分担忧,在上周国家医保局刚刚制定的新冠‘乙类乙管’后优化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中,明确延续了诊疗方案内的目录外药品医保临时支付政策,先行支付到今年的3月31日。”黄心宇表示,在此期间,患者的用药不会受到影响。
“在我们的医保目录中,治疗感冒、发烧、咳嗽之类的对症治疗药品有600多种,参保人的用药临床选择比较丰富。”黄心宇介绍,上市新冠新药数量也将在未来进一步增加,国家医保局将进一步加强新冠用药价格监测和管理,全力做好新冠治疗费用保障工作,着力减轻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
快递行业保证药品、医疗物资等优先寄递
近期,药品等医疗物资的寄递需求非常迫切,国家邮政局也对相关物品寄递保障进行了相关部署。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边作栋介绍,邮政快递业主要承担个人寄递以及通过网上购买的药品、N95口罩、抗原试剂等医疗物资的寄递任务。国家邮政局与商务部联合印发通知,对于持续加强医疗物资动态监测、采取多种手段保证医疗物资、邮件快件的优先处理,以及制定有效措施做好医疗物资配送,细化了相关工作要求。
国家邮政局进一步督促指导邮政快递企业对医疗物资邮件快件进行特殊标记、重点保障以及优先投递,并督促企业对于配送的医疗物资邮件快件要进行动态跟踪和专门监测,建立专门的团队确保医疗物资邮件快件问题能够做到即查即办即送。
“如果遇到了在传递过程中丢失、损毁的医疗物资邮件快件,我们也鼓励企业采取在目的地购买同类药品、优先满足用户需要的方式来解决用户的急需。” 边作栋说。
“共享药箱”保障居民用药需求
“通过组织邻里互助,设立‘共享药箱’,尽可能保障居民的用药需求。”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司一级巡视员李健表示,民政部门对重点人群的健康服务主要集中在就医、用药以及疫苗接种三个方面,通过加强与家庭医生、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辖区药店、疫苗接种单位的对接,配合做好在线问诊、就医送药、联系转诊、引导疫苗接种等工作。
李健介绍,依托微信群、公众号、智慧社区客户端等城乡社区信息平台,用好村务公开栏、居务公开栏,以及乡村大喇叭等阵地,社区工作者持续开展科学用药、居家康复等防疫知识的宣传,引导居民群众科学理性认识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情况。
李健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为城乡社区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医疗药物资源要向基层倾斜,建立城乡社区与医疗机构、药房之间的直通热线,社区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回应解决,需要城乡社区承担的工作事务要整合规范,让城乡社区工作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记者 张佳星)
应对重污染天气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系统在行动******
6日,哈尔滨市、绥化市分别出现重度污染天气,并将重污染天气Ⅲ级(橙色)预警提升至Ⅱ级(橙色)预警。为了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相关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厅党组2023年第1次会议,听取哈尔滨市、绥化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研究部署。
会议要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统筹调配资源力量,有力有序推动各项工作开展,提升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突出应急减排清单企业管控、散煤污染管控、国控站点周边管控,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制,全力以赴保障全省环境空气质量。
6日至7日,省生态环境厅成立督导检查组,以“四不两直”方式检查哈尔滨市多个区域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对于未按照应急预案执行停产或限产措施的企业,督导检查组责令企业按照要求停工停产限产。
在哈尔滨市道外区,督导检查组发现,美佳粉末涂料厂未按照“涂装印染环节、热压环节停产”的应急减排措施执行,责令该厂停工停产。哈尔滨团结锅炉集团有限公司应急减排措施执行不到位。隆瑞塑料包装有限公司违法使用散煤、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良,督导检查组将其移交执法人员查处。
在哈尔滨市道里区,督导检查组发现,按照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的应急减排措施,哈尔滨市道里区哈尔滨鑫麒印务有限公司、哈尔滨报达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应为长期停产,现场却正在生产。
在哈尔滨市平房区,督导检查组发现,佳联(哈尔滨)食品有限公司预警应急期间,应急减排措施执行不严,5日减产量未达企业应急预案中设定的10%的比例(实际减产为7%)。益海嘉里(哈尔滨)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企业应急预案未更新、企业锅炉应急减排措施未执行、厂区环境管理不到位。
在哈尔滨市香坊区,督导检查组发现,红星路卡迪旺食品厂及哈尔滨柯迈斯工具有限公司合围区域院内与哈尔滨烨泽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烟囱冒黑烟,均存在违法使用散煤的现象。
督导检查组在企业检查时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实地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专项督导检查,及时更新应急减排清单,以执法高压态势促进空气质量全面好转。企业要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兼顾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保护,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后,按要求迅速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待重污染天气预警结束后尽快恢复生产。
执法检查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在检查生产企业时,督导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就如何抓好固废管理、扬尘管控、落实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等问题和企业进行座谈交流,手把手教方法、传经验。
督导检查组负责人表示,将持续为企业纾困解难,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环保问题,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促进企业增强守法意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此外,我省多地按照省生态环境厅部署,成立监督检查组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执法检查,对出现问题的企业督促整改。通过省市联动,确保各地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绥化市生态环境局成立24个强化监督检查组,对辖区减排清单内的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加药记录、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煤场渣场等物料堆场苫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企业189家次,棚户区32个,街边商户38家,清理露天烧烤12处,查处烟花爆竹燃放14起,发现1家企业灰渣未封盖,已对其进行督促整改,企业已立行立改。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全市10个县(市)、区执法大队出动28名执法人员,对全市27家涉气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及在线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三堆是否覆盖、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均未发现异常。
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预测,我省部分地区污染天气仍将持续。8日,哈尔滨、绥化、牡丹江、鸡西地区空气质量以轻度—中度污染为主,局地短时可能出现重度污染。9日至10日,哈尔滨、绥化地区空气质量以良—轻度污染为主。11日,哈尔滨、大庆、绥化地区空气质量以良—轻度污染为主。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表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严格落实省领导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批示要求,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紧盯列入污染减排清单企业减排措施落实工作,严防死守,坚决督促企业管控措施落实到位;紧盯散煤污染,重点关注城中村、城乡接合部、棚户区散煤使用情况,抓紧推进《黑龙江省散煤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试行)》,推动实施散煤源头减量、散煤清洁替代、供应能力提升、基础设施保障“四项工程”,推动污染源头治理。(吴玉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