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振华:中国坚持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定力******
中新网北京8月29日电 “当前,全球气候变化已经从未来的挑战变成眼前的危机。”第二届“共同行动 助力碳中和”高层论坛日前在京举行,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解振华在论坛上如是说。
论坛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际合作中心与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联合主办,为中外绿色低碳领域的政策制定者、专家学者和实践者搭建交流平台。
会上,来自中国、印度尼西亚、南非等国的嘉宾分享实践、交流经验,探索发展中国家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可持续发展路径。
解振华表示,在全球气候变化挑战面前,没有一个国家能够置身事外、独善其身,坚持多边主义合作共赢是唯一的选择。他指出,要推动各方将当前发展与长期转型结合起来,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携手走上绿色、低碳、转型、创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中国一直以来,以实实在在的行动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了自己的贡献。”解振华介绍,2020年,中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降低了48.4%,超额完成对外承诺的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目标,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57.9亿吨。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煤炭占一次能源的比重从72%下降到56%,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重从7.4%提高到15.9%。
他提到,当前全球面临俄乌冲突,经济、金融、能源、粮食、产业链、供应链不稳定等多重挑战,一些国家气候政策出现一些回摆,但中国坚持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定力,按照既定的目标方向持续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无论其他国家气候政策是否出现反复,我们都会坚持落实《巴黎协定》,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政策和行动,与各方一道,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的多边进程,通过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继续做全球气候治理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解振华说。
印度尼西亚驻华大使周浩黎表示,印度尼西亚已经作出了减少碳排放的承诺,2016年印度尼西亚政府已批准《巴黎协定》。印度尼西亚还制定了“2020年-2024年中期发展计划”,其中提到关于加强环境建设,提高抵御自然灾害和气候变化能力等问题。在疫情挑战下,印度尼西亚通过低碳发展找到了持续前进的动力,包括建设可再生能源、规范垃圾的管理和发展绿色工业区等等。
此外,周浩黎提到,作为二十国集团(G20)现任主席国,印度尼西亚将把能源转型问题作为G20三个优先事项之一。预计在今年的G20峰会,将所有的成员国聚集在一起,讨论碳排放减少,推进削减燃煤电厂的投资计划,进一步支持向绿色能源过渡和转型。
“目前,南部非洲地区经历着各种不同的极端天气事件。”南非驻华大使谢胜文表示,这些极端天气事件造成了广泛的破坏、基础设施被摧毁以及人员伤亡。作为发展中国家,其在适应全球气候变化方面的资金不足,同时疫情进一步消耗了有限的国家资源,而发达国家也未能履行资助义务。
谢胜文表示,南非致力于基于科学和公正原则应对气候变化,实现2050年碳中和的目标。南非政府在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中提出,到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控制在3.98亿-4.4亿吨。为实现脱碳,南非还制定一项电力部门投资计划,比如2019年的“南非资源计划”、绿色交通战略,以及近期实施的碳税。
“我们的战略不仅关注能源和交通部门,也包括工业和其他部门的减排,比如在农业、林业和土地利用等方面。”谢胜文表示,气候变化是一个全球性问题,需要采取集体行动实现碳中和,采取协调性的行动,才会最终获得胜利。(完)
浙江两会即将开幕 将审议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相关草案******
发布会现场。张煜欢 摄
中新网杭州1月9日电(张煜欢)9日,浙江官方在杭州举行2023年浙江省两会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即将召开的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和浙江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有关情况。记者了解到,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将审议《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助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拓展中小微企业发展空间。
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1月12日至16日在杭州召开。浙江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将于1月11日至15日召开。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有14项建议议程,包括听取和审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工作报告,选举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选举浙江省政府省长、副省长,审议《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等。
中小微企业是经济链条上最为活跃的群体,也是浙江经济的特色和活力。如何进一步增强中小微企业发展信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李章军介绍,浙江作为中小微企业大省,早在2006年就制定出台《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条例调整对象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自上述条例实施以来,其在改善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有很大变化,特别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中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压力有所加大。同时,随着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全面修订和我省‘两个先行’目标的确定,现行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我省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亟需修订完善。”李章军说。
在2020年制定《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基础上,浙江制定《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上述草案经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经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先后三次审议。为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凝聚浙江全省上下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广泛共识,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了将上述草案提请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