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建设者,更是受益者”******
【一线讲述】
“我是建设者,更是受益者”
讲述人:江苏南通狼山旅游区管理办公室旅游工作局局长 胡志刚
在我的记忆里,五山地区是一个风景如画的地方。然而,2018年初,当我选调来南通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工作时,内心却十分失落。
报到当天,目之所及是一个“大工地”:破落的厂房、参差不齐的民房、高低不平的菜地,连进单位的那条不足两米宽的路,也是坑坑洼洼、污水遍地。
投入工作后不久,我才清楚,南通全面实施五山及沿江地区生态修复和保护工程,要退出沿线港口货运功能、腾出修复岸线12公里,新增森林面积约6平方公里,把五山及沿江地区13.68平方公里打造成集森林公园和旅游休闲于一体的南通“外滩”。我意识到,自己赶上了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时机。
随着单位周围最后一批厂房被拆除,五山生态修复进入了冲刺收官的百日大会战。那一百多天,大家战低温、踏泥泞,白天抓建设、晚上共会商,愣是完成了当初我认为不可能完成的建设任务。五山地区当年获批“江苏省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
经过生态修复,五山地区森林覆盖率达80%以上,长江南通段生态环境也发生了根本变化。我经常听志愿者们跟我“献宝”,他们“又拍到江豚家族了!”长江南通段的水好了,鱼多了,江豚家族自然就成了这里的“常住民”。滨江岸线和森林公园里的鸟儿种类增加了30多种,达450多种。
为了让市民游客更好地共享五山生态修复成果,我和同事们在守护五山生态的同时,深入挖掘五山历史文化资源,对嵌入的每一个文旅项目都精雕细琢。军山气象台布展历时3个多月,我们查阅相关史料近百册,只为恢复中国第一个民办气象台的历史原貌。越来越多的市民游客选择走进森林氧吧,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畅游,在传统文化的熏陶中随想感悟。
看江景,走五山,成为南通市民的生活日常。我们注重引导市民游客加入守护五山生态的火热实践中来。五山滨江沿线被打造成“感悟沧桑巨变”的精品学习线路,以多种形式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我也把家安在了森林公园旁。漫步其间,空气清新,鸟语花香,一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和美景象。我感到幸福,也感到自豪,我是建设者、见证者,更是受益者。
(光明日报记者 苏雁、刘已粲采访整理)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05版)
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